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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文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9/20点击数(39次)

文政办发〔2021〕37号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印发

 

 

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建设活动发生事故时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城乡建设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明确职责、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救援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文水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以及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5事故分级
按照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2应急组织机构与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建设事故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2.1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医疗集团、县气象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学习和培训,领导组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通知、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2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社会稳定组、技术组、医学救护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
2.2.1综合协调组
组长: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乡镇政府。
职责:收集、汇总、报送事故和救援动态信息,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服务、督办各组工作落实;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抢险救援组
组长: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乡镇政府。
职责:负责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制定救援方案,指挥、调集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组织灾情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2.3社会稳定组
组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派出所、事发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
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开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2.2.4技术组
组长: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成员单位。
职责:掌握、研判灾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技术组下设专家组。主要任务:研判灾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措施建议。
2.2.5医学救护组
组长:县卫计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卫体局、县医疗集团等相关部门,事发乡镇政府。
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医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2.6应急保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
职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2.2.7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事发乡镇政府。
职责:根据现场指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重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新闻发布,积极引导舆论。
2.2.8善后工作组
组长:事发地乡镇乡镇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
职责:做好家属安抚、伤亡赔偿和应急补偿、恢复重建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事宜。
3风险防控
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城乡建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
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单位)、项目(部门)等事故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事故预防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和企业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
4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建设事故种类和特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监测网络体系,落实监测机构、人员、职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完善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评估与分级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报送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规定立即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住建部门。情况紧急时,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住建局报告。
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规定上报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事故信息,跟踪和报道事故及救援进展情况。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应急处置需要,报上级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5.2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5.3应急响应
5.3.1分级响应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特别重大)响应、二级(重大)响应、三级(较大)响应、四级(一般)响应。
城乡建设事故发生后,依据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响应(各等级相应条件见附件3)
5.3.2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县城乡建设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开展先期处置。
(2)县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判事故发展形势,部署应急处置工作。视需要组织专家和人员,赴现场统一指挥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研究抢险救灾紧急措施,调动应急人员,调拨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划定事故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
(4)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全力抢救伤员。
(5)立即开展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让、疏散安置。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援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6)排查和消除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保护及抢修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7)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蓄意扩大传播事故险情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8)由县指挥部统一组织信息发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9)各类抢险救援队及其人员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对事故现场能否进入、被困人员能否施救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及时通知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发现危险,应及时通知现场指挥和救援人员撤离现场。
5.3.3三级、二级、一级响应
符合三级及以上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①县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
②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信息,请求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并在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援。
③上级政府指令下达或工作组到达后,在上级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5.4响应程序
5.4.1事故发生单位响应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是第一响应者,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及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
5.4.2乡镇人民政府响应
接到一般事故信息报告后,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立即成立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指挥所属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开展救援,并及时将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按有关规定上报至县住建部门和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县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移交指挥权,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4.3指挥部办公室响应
①立即向县政府值班室、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②立即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③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④草拟工作组组成人员,报指挥部批准,经批准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与工作组人员一同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⑤事态发展可能造成三级以上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市住建局应急中心指挥部。
⑥指挥部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时,指挥部办公室进入预警状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故或事态发展,按规定报告应急指挥部,通报其他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5.4.4县指挥部响应
①研判是否启动本预案并作批示。
②根据需要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③根据事态发展的趋势,研判是否提高应急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
5.5现场处置措施
事故现场一般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后,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查明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范围,同时查明被困人员数量和位置,组织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专家参与救援。
(3)根据事故类型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应注意防止救援过程中产生次生伤害事故。
(4)尽快抢修被破坏的影响救援工作开展的道路、供电系统、通风系统、供排水系统等各相关系统,有效创造事故救援的有利条件。
(5)迅速调集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医疗救援保障及食物、饮用水,尽快向被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需保障。
(6)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收集,非救险工作必需时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现场及所有物证,尽可能进行现场拍照、录像。
(7)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5.6信息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事故的发布应当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各类信息要按规定经相应级别的有关部门核实、审批后,按批准的范围进行发布。信息的发布要遵循公开、透明、及时的原则,事故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
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
(1)事故基本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2)应急救援工作成效。
(3)上级政府批示。
(4)下一步的计划。
(5)需要澄清的问题。
5.7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要组织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组织开展遇难人员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产生的后果和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6.2清点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
6.3总结与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与报送情况、应急处置组织、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情况、主要技术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救援成效、经验教训、相关建议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结完成后应及时报送县应急指挥部、事故调查组。
7应急保障
7.1救援力量
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企业救护队伍和企事业单位人员。
7.2资金保障
企业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资金准备。事故发生后,县财政及时落实各类应急费用,县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督促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7.3其他保障
县指挥部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8附则
8.1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定期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符合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2、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相应条件及措施
4、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分级
 
附件1

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2
文水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

 

 

 

委宣传部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发展改革

负责协调粮食落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

教育

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师生的应急疏散和善后处置,组织开展师生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工信

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应急调拨。

公安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做好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确定伤亡和失踪人员身份,对事故遇难人员遗体进行鉴定。

民政

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

财政

负责落实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和应急救援项目配套资金,及时支付指挥部协调救援工作发生的医疗救助、事故评估等相关费用,组织对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政府采购,做好应急救援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社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发生地人社部门按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工作。

自然资源

负责为城乡建设事故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住建

负责承担城乡建设事故指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建设事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城乡建设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传下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完成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机构

主要职责

 

 

 

 

 

交通

负责保障相关公路的畅通及相关公路设施的损坏修复,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救援物资运输畅通。

计局

负责组织督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调派专家团队和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事故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区域卫生防疫、心理危机干预和相关人员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

负责统筹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市场监管局

负责指导涉及特种设备事故的紧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能源局

负责组织保障城市供热应急用煤的生产。

药监局

负责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气象局

负责灾害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时提供应急气象保障信息。

通信管理局

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

银保监局

负责督促、指导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消防救援

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队伍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国网文水县

电力公司

负责做好营业区域所属供电设施抢修及事故抢险供电保障工作。

 

 

附件3
山西省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一级响应: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2.造成30人以上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二级响应:
    1.发生重大事故;
    2.造成10人以上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超出市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4.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三级响应:
    1.发生较大事故;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省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四级响应:
    1.发生一般事故;
    2.造成3人以下涉险、被困、失联的事故;

3.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4

山西省城乡建设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

较大事故

一般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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